采样时间
各采样点每周三7:00-11:00和15:00-20:00为居民提供采样服务。
注:各采样点结束时间视辖区居民采样完成情况可适当调整。
注意事项
1.居民进行采样时应携带身份证(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)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。
2.居民在采样现场应全程佩戴口罩,有序排队,保持“两米线”,不聚集、不交谈,不吸烟和随地吐痰。
3.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,检测结果即为阴性,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不出具书面报告。
4.除出行、就医等特殊情况外,每周不重复检测。
5.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测频次和方式,定时进行核酸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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