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产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和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简称“五证”。
其中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和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由城市、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,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。
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和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由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,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。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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